招标公告(用于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分公司哈伊高铁弱电通信管线(呼兰段)迁改施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DF-HRB-YXYH******),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哈尔滨哈伊高铁是通过国家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对落实国家战略,完善国家铁路路网,拉动全省经济有着重要意义。呼兰段的迁改方为哈尔滨市呼兰区交通运输局,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建设当中,根据项目管理需要,拟将项目的弱电线路迁改按区域分立成两个标段与呼兰区交通运输局对接。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 2 标段。
标段 | 物资名称 | 服务区域 | 金额(不含税)元 |
1 | 线路改迁施工费 | 哈伊高铁通信管线迁移工程(联通)-呼兰段1 | 2,648,110.93 |
2 | 线路改迁施工费 | 哈伊高铁通信管线迁移工程(联通)-呼兰段2 | 2,664,663.16 |
注: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本项目按标段先后顺序选取中标人,兼投兼中;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4预算额度(不含税):5,312,774.09元
1.5实施时间:订单下达后2个工作日内履约接受委托,并在委托时限内完工
1.6保修期限要求: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
1.7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折扣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证明材料。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集团黑名单和黑龙江联通省级黑名单及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5、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6、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住建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人员及资格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工信X建安)或住建主管部门核发(建安):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并承诺无其他在建工程。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最新一期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除外)。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清晰标注。
2.8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接受招标人按《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工程服务商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进行考核,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协议履行期间,如招标人下发新的服务商管理办法,按照新服务商管理办法执行(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8.3、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满足《技术规范》、《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信部通信[2015]406号)、《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47号)以及《通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表》要求。协议履行期间,如工信部下发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8.4、投标人统一折扣报价不得高于90%,保修期限为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订单下达后两个工作日内履行接受委托,并在委托时限内完工,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至第三方签订合同或项目实施。如不能按期交付,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责终止合同,并按未完成的比例扣取履约保证金。
2.8.5、以采购份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采购份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采购份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最终实际执行份额以中标服务区域内实际承接的工程量为准,但不得超过采购总份额。履约以正式联通供应链平台的订单作为的施工费用结算依据,无订单施工将不予结算。
2.8.6、本项目安全及服务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中标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因产品质量及施工工艺产生的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终身负责。
2.8.7、投标报价依据: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及工程概预算编制规程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16]451号文)和《关于下发网络发展部工程审计模式调整落地方案的通知》(黑联通【2019】191号)要求执行工程结算。
2.8.8、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8.9、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在施工期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8.10、投标人承诺中标后在开工前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存储工资保证金,并依据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2024年版)〉的通知》的通知”(哈人社函〔2024]146号)的规定执行。
2.8.11、投标人中标后若出现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等人员上访事件发生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相应订单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妥善处理上访问题。累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及相应订单,并扣除合同相应订单总价10%履约保证金。
2.8.12、投标人满足《履约保证金缴纳扣款方式事宜》的要求。
2.8.13、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服务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
2.8.14、履约保证金按照对应标段预算金额的************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甲方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标结果顺延或重新采购)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返还(无利息)(招标人需求部门收取)。
2.8.15、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在本地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2.1投标人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010-******-3-8-2)、IPASS(联系电话:10019-7)办理及绑定联系人等所有手续、IPASS升级等所有手续,否则将无法报名、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2投标人访问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登录后,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点击“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
4.2.3投标人进入沃支付界面在售标时间内结算支付,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00-2);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每个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元整,售后不退。超过购标截止时间平台自动关闭购标通道,将无法提交购标申请或支付标书款。标书费、中标服务费发票开具增值税电子发票(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票信息、接收邮箱请供应商仔细填写《发票填开明细表》,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招标适用)
5.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10时00分。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生成符合联通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通过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使用iPASS加密上传至“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1.2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5.1.3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在“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开标大厅进行,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登陆平台准时参加,请在30分钟内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上述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进行IPASS签名确认或未提交异议将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5.1.4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技术支撑人员解决(联系电话010-******-3-3-1、在线客服、******)。
5.2请供应商注意工商年度报告中的登记电话及邮箱等信息是否为自己企业的联系方式,如发现与其他供应商的工商注册联系方式一致,后果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5号4号楼301室
联系人:苑女士、杨先生
电 话:0451-******、******、******
电子邮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70号
联系人:刘经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
招标人:******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04日